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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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杰出人才

1.诺贝尔奖(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经济学、文学)、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阿贝尔奖、内万林纳奖,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奖,陈省身奖,克拉福德奖、沃尔夫奖、拉斯克医学奖、邵逸夫奖、京都奖、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世界科学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突破奖、巴尔赞奖、伊莉萨白女王工程奖、约瑟夫‧施泰纳博士癌症研究基金会奖、千禧年科技奖、大脑奖、艾伦‧沃特曼奖、科维理奖、世界杰出女科学家奖。

2.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总统科学奖)、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美国Blavatnik青年科学家大奖、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日本国际奖获得者、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荣誉奖章、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技术领域奖项、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奖章(ASME Medal)、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阿夫拉姆‧巴尔—科恩纪念奖章(ASME Avram Bar-Cohen Memorial Medal)或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托马斯‧考伊动力学奖章(ASME Thomas Caughey Dynamics Medal)。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

4.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葡萄牙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5.中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香港特区政府“大紫荆”勋章获得者,澳门特区政府“大莲花”勋章获得者。

二、 领军人才

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五名完成人)、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五名完成人)、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五名完成人)、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个人奖、集体奖突出贡献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个人),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

2.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未来科学大奖、求是杰出科学家奖、求是终身成就奖、科学突破奖获得者,中国计算机学会科学技术奖(最高科学技术奖、王选奖、海外科技人物奖)获得者,树兰医学奖、吴阶平医学奖、南丁格尔奖获得者,金块奖、国际建筑奖、红点设计奖、梁思成建筑奖获得者,劳伦斯奖获得者,中国经济学奖、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论文奖(前两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陈嘉庚科学奖、光华工程科技成就奖、科学探索奖、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南粤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3.南非、巴西、沙特、土耳其、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墨西哥、卢森堡等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现任或曾任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国际工程技术学会(IET)、电气工程师学会(IEE)、国际计算机学会(ACM)等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样品委员会委员。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香港科学院资深院士、创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计算机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岐黄学者,国医大师,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典委员,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高端智库负责人或首席专家,中国法学会会长、副会长。

5.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葡萄牙的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

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学术带头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7.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勋章获得者,澳门特区政府“金莲花”勋章获得者。

8.现任或曾任U.S.News全球最佳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两百位(申请年度最新排名)的世界知名大学的校长、副校长。

9.现任或曾任世界五百强企业(《财富》或《财富中国》《福布斯》或《福布斯中国》《胡润百富》榜单)、中国两百强企业(《财富》或《财富中国》《胡润百富》榜单、中国企业联合会榜单)、中国最具创新力五十强企业(《福布斯》或《福布斯中国》榜单)总部董事长(或总裁)或首席类负责人(每个单位限申请两人)。

10.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含冠军产品所在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创始人,一类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创始人或研发负责人,广东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的创始人或研发负责人(每个单位限申请两人)。

11.现任或曾任联合国助理秘书长、联合国专门机构助理总干事及以上职务人才,现任或曾任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法官及以上职务人才。

12.现任或曾任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执行主任及以上职务人才,现任或曾任国际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大洲级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13.现任或曾任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展览及项目协会(IAEE)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及以上职务总部高级管理人才,大洲级委员会主席,中国委员会主席。

14.现任或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清算银行(BIS)、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洲开发银行(ADB)、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上海合作组织、博鳌亚洲论坛、亚欧基金、东南亚国家联盟、美洲开发银行、国际贸易中心、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盟或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最高管理层成员。

15.现任或曾任美国高盛(Goldman Sachs)、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花旗银行(Citibank)、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总部高级管理人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 Coopers)、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Touche)、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Young)、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等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近五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全国排名前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16.现任或曾任茱莉亚音乐学院、耶鲁大学音乐学院、英国皇家艺术学院、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纽约电影学院等世界著名艺术院校校长、讲座教授,柏林爱乐乐团、维也纳爱乐乐团、伦敦交响乐团、俄罗斯国家管弦乐团等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

17.现任或曾任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编辑、副总编辑,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求是》杂志、中国新闻社总编辑。

18.现任或曾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记者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出版协会、中国期刊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印刷协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社协会、中国书刊发行协会、制片人协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

19.近五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冠军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20.申请日前1年内进入香港恒生指数、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股价指数、深圳证券交易所成份股价指数、标准普尔500指数、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纳斯达克综合指数、富时100指数、德国DAX指数、巴黎券商公会指数、日经平均指数、韩国综合股价指数或台湾加权股价指数内市值前一百的公司(如该指数没有一百家公司则包括所有成分公司)其中的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公司的现任或曾任董事局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首席类负责人。

21.近五年,在年营业收入一百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年纳税额五亿元人民币以上,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者国内发明专利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领域用人主体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类负责人。

22.近五年,在业界具有很大影响力,具备引进重要重大项目的管理能力或拥有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科技成果,能对合作区产业创新起到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或对推动合作区四新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且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金融科技等重点产业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类负责人。

三、拔尖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医疗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专利发明人(前两名完成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设计人(前两名完成人),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集体奖主要完成者前两位),省部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澳门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两名完成人)。

2.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科学突破奖新视野奖获得者,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成就奖获得者、创新奖获得者、进步奖项目第一负责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南粤创新奖获得者,全国名校长,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长江韬奋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3.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国际工程技术学会(IET)、电气工程师学会(IEE)、国际计算机学会(ACM)等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会士(Fellow)。

4.香港科学院院士,青年岐黄学者,全国名中医,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中华护理学会会长、副会长,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省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高端智库副院长(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及省级分会会长、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医学会、中国司法鉴定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

5.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南非、巴西、沙特、土耳其、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墨西哥等新兴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

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7.香港特区政府“银紫荆”勋章获得者,澳门特区政府“银莲花”勋章获得者。

8.现任或曾任U.S.News全球最佳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两百位(申请年度最新排名)的世界知名大学教授。

9.现任或曾任世界五百强企业(《财富》或《财富中国》《福布斯》或《福布斯中国》《胡润百富》榜单)、中国两百强企业(《财富》或《财富中国》《胡润百富》榜单、中国企业联合会榜单)、中国最具创新力五十强企业(《福布斯》或《福布斯中国》榜单)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区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单位限报两人)。

10.现任或曾任“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以全国工商联最新发布榜单为准)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每个单位限申请两人)

1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认定的潜力独角兽企业创始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的创始人或研发负责人,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且获得产品注册证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持有人的创始人或研发负责人(每个单位限报两人)。

12.近五年,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专科汇总排行榜》排行前十位的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

13.现任或曾任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专门机构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或特别重要非政府间国际组织D级及以上职务人才。

14.现任或曾任世界旅行社协会联合会(UFTAA)、世界旅行社协会(WATA)、国际旅游协会(IAT)、国际旅游联盟(AIT)等国际性旅游组织副会长、副理事长及以上职务人才,现任或曾任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等国家级旅游协会会长、理事长。

15.现任或曾任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国际展览及项目协会(IAEE)大洲级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及以上职务人才,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及以上职务人才。

16.现任或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清算银行(BIS)、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洲开发银行(ADB)、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上海合作组织、博鳌亚洲论坛总部直属一级部门(代表处)、大洲级区域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17.美国高盛(Goldman Sachs)、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花旗银行(Citibank)、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总部直属一级部门、大洲级区域总部高级管理人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Coopers)、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Touche)、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Young)、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等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总部直属一级部门、大区区域总部高级管理人才,近五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全国排名前二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18.现任或曾任茱莉亚音乐学院、耶鲁大学音乐学院、英国皇家艺术学院、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纽约电影学院等世界著名艺术院校教授,柏林爱乐乐团、维也纳爱乐乐团、伦敦交响乐团、俄罗斯国家管弦乐团等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演奏员,新加坡交响乐团、首尔爱乐乐团、日本广播协会交响乐团等亚洲一流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上海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香港管弦乐团、澳门乐团等中国一流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

19.中国新闻奖特别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特等奖获奖作品导演、编剧、主演(排名前两位),图书作者、词曲作者(第一完成人),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最高等级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子项: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导演、编剧、主演(排名前两位),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

20.现任或曾任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求是》杂志、中国新闻社副总编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光明网、中国网、中新网、中国日报网总编辑、副总编辑、首席播音员。

21.现任或曾任中国作家协会、中国记者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出版协会、中国期刊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印刷协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社协会、中国书刊发行协会专业分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

22.近五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项目第二、三名运动员,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二、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中国十佳劳伦斯冠军奖获得者。

23.近五年,在年营业收入五十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两亿元人民币以上,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领域用人主体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类负责人。

24.近五年,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具备引进重大项目的管理能力或拥有省内领先水平以上的科技成果,能对合作区产业创新起到重要关键作用,或对推动合作区四新产业发展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且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金融科技等重点产业企业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总裁或其他高层负责人以上职务者。

四、青年英才

1.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两名完成人)、全国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中国专利银奖专利发明人(前两名完成人)、中国外观设计银奖设计人(前两名完成人),省部、国防、军队自然科学奖、医疗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两名完成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青年科技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两名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澳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二等奖(前两名完成人),中国青年创业奖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高端智库一级研究部门负责人,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副组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副组长、子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负责人,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主持人。

4.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委员、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以上委员,中华护理学会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省级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省级名中医。

5.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医学会、中国司法鉴定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省级协(学)会会长、副会长。

6.近五年,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排行前一百位的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

7.现任或曾任U.S.News全球最佳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两百位(申请年度最新排名)的世界知名大学副教授。

8.现任或曾任世界五百强企业(《财富》或《财富中国》《福布斯》或《福布斯中国》《胡润百富》榜单)、中国两百强企业(《财富》或《财富中国》《胡润百富》榜单、中国企业联合会榜单)、中国最具创新力五十强企业(《福布斯》或《福布斯中国》榜单)总部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研发技术部门或工艺设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单位限申请两人)。

9.现任或曾任“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以全国工商联最新发布榜单为准)总部的副总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每个单位限申请两人)

10.现任或曾任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或特别重要非政府间国际组织P3级及以上职务人才。

11.现任或曾任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中国旅游报刊协会副会长、副理事长,各专业委员会(分会)会长、理事长,省级旅游组织会长、理事长。

12.现任或曾任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及以上职务人才,省级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及以上职务人才。

13.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业及公募基金、第三方支付机构担任公司副职以上高级管理职位且从事相应专业工作五年以上者。获得北美精算师(FSA)、英国精算师(FIA)、澳洲精算师(IAA)或中国精算师(CAA)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精算责任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申请两人)。

14.现任或曾任茱莉亚音乐学院、耶鲁大学音乐学院、英国皇家艺术学院、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纽约电影学院等世界著名艺术院校副教授,新加坡交响乐团、首尔爱乐乐团、日本广播协会交响乐团等亚洲一流乐团首席演奏员,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上海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香港管弦乐团、澳门乐团等中国一流乐团首席演奏员。

15.现任或曾任中国新闻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获奖作品导演、编剧、主演(排名前两位),图书作者、词曲作者(第一完成人);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动漫奖”获奖作品主创团队(排名前两位);中国戏剧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等中国文联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个人奖项获得者(排名第一位)。

16.近五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项目前八名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前六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直接培养出亚运会项目前三名的主教练员;奥运会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亚运会项目冠军运动员。

17.近五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出站后留(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在企业从事科研工作两年以上的博士后;或出站后留(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在企业从事科研工作三年以上,近五年在合作区获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两件及以上或获美国、日本、欧洲国家或欧盟的发明专利授权一件及以上(排名前三位,不含新增变更人员)的博士后;或近五年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两年以上,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所在各专业领域位于《期刊引用报告》JCR一区以上)发表论文一篇,来合作区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且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成绩的博士后。

18.近五年,在U.S.News全球最佳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一百五十名(申请年度最新排名)的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落地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19.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第一、二、三名的团队主要负责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区)第一名的团队主要负责人,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金奖的项目团队负责人。

20.横琴国际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成长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且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落户的企业或获奖项目的团队主要负责人。

21.近五年,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三千万元以上风险投资资金且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注册不超过八年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核心技术负责人(每个单位限申请一人)。

22.近五年,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注册的非上市科技研发类创业型中小企业,且获得申请当年度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五十名的投资机构第一轮融资一千万元以上,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核心技术负责人(每个单位限申请一人)。

23.在合作区年度工资薪金所得达到两百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人才(每个单位每年限申请两人)。

24.近五年,在年营业收入十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领域用人主体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类负责人。

25.近五年,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具备先进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水平或拥有合作区内领先水平以上的科技成果,能对合作区产业创新起到关键作用,或对推动合作区四新产业发展产生较大社会经济效益,且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金融科技等重点产业企业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上职务者。